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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一下final, finally, finalize的区别 谈谈final, finally, finalize的区别
final—修饰符(关键字)如果一个类被声明为final,意味着它不能再派生出新的子类,不能作为父类被继承。因此一个类不能既被声明为 abstract的,.........
▪ Java中的抽象类跟接口的区别 Java中的抽象类和接口的区别
Java语言中, abstract class 和interface 是支持抽象类定义的两种机制。正是由于这两种机制的存在,才赋予了Java强大的 面向对象能力。abstract class和interface之.........
▪ Activity几种不同的起动方式 Activity几种不同的启动方式
Android开发者在设计之初可以决定用户与应用程序的交互方式,其中包括如何选择程序启动入口以及Package中所包含的Activities.众所周知,应用程序是一系列有着.........
[1]谈一下final, finally, finalize的区别
来源: 互联网 发布时间: 2014-02-18
谈谈final, finally, finalize的区别
final—修饰符(关键字)如果一个类被声明为final,意味着它不能再派生出新的子类,不能作为父类被继承。因此一个类不能既被声明为 abstract的,又被声明为final的。将变量或方法声明为final,可以保证它们在使用中不被改变。被声明为final的变量必须在声明时给定初值,而在以后的引用中只能读取,不可修改。被声明为final的方法也同样只能使用,不能重载。
finally—异常处理时提供 finally 块来执行任何清除操作。如果抛出一个异常,那么相匹配的 catch 子句就会执行,然后控制就会进入 finally 块(如果有的话)。
finalize—方法名。Java 技术允许使用 finalize() 方法在垃圾收集器将对象从内存中清除出去之前做必要的清理工作。这个方法是由垃圾收集器在确定这个对象没有被引用时对这个对象调用的。它是在 Object 类中定义的,因此所有的类都继承了它。子类覆盖 finalize() 方法以整理系统资源或者执行其他清理工作。finalize() 方法是在垃圾收集器删除对象之前对这个对象调用的
final—修饰符(关键字)如果一个类被声明为final,意味着它不能再派生出新的子类,不能作为父类被继承。因此一个类不能既被声明为 abstract的,又被声明为final的。将变量或方法声明为final,可以保证它们在使用中不被改变。被声明为final的变量必须在声明时给定初值,而在以后的引用中只能读取,不可修改。被声明为final的方法也同样只能使用,不能重载。
finally—异常处理时提供 finally 块来执行任何清除操作。如果抛出一个异常,那么相匹配的 catch 子句就会执行,然后控制就会进入 finally 块(如果有的话)。
finalize—方法名。Java 技术允许使用 finalize() 方法在垃圾收集器将对象从内存中清除出去之前做必要的清理工作。这个方法是由垃圾收集器在确定这个对象没有被引用时对这个对象调用的。它是在 Object 类中定义的,因此所有的类都继承了它。子类覆盖 finalize() 方法以整理系统资源或者执行其他清理工作。finalize() 方法是在垃圾收集器删除对象之前对这个对象调用的
[2] Java中的抽象类跟接口的区别
来源: 互联网 发布时间: 2014-02-18
Java中的抽象类和接口的区别
Java语言中, abstract class 和interface 是支持抽象类定义的两种机制。正是由于这两种机制的存在,才赋予了Java强大的 面向对象能力。abstract class和interface之间在对于抽象类定义的支持方面具有很大的相似性,甚至可以相互替换,因此很多开发者在进 行抽象类定义时对于abstract class和interface的选择显得比较随意。其实,两者之间还是有很大的区别的,对于它们的选择甚至反映出对于问题领域本质的理解、对于设计意图的理解是否正确、合理。本文将对它们之间的区别进行一番剖析,试图给开发者提供一个在二者之间进行选择的依据。
理解抽象类
abstract class和interface在Java语言中都是用来进行抽象类(本文 中的抽象类并非从abstract class翻译而来,它表示的是一个抽象体,而abstract class为Java语言中用于定义抽象类的一种方法, 请读者注意区分)定义的,那么什么是抽象类,使用抽象类能为我们带来什么好处呢?
在 面向对象的概念中,我们知道所有的对象都是通过类来描绘的,但是反过来却不是这样。并不是 所有的类都是用来描绘对象的,如果一个类中没有包含足够的信息来描绘一个具体的对象,这样的类就是抽象类。抽象类往往用来表征我们在对问题领域进行分析、 设计中得出的抽象概念,是对一系列看上去不同,但是本质上相同的具体概念的抽象。比如:如果我们进行一个图形编辑软件的开发,就会发现问题领域存在着圆、 三角形这样一些具体概念,它们是不同的,但是它们又都属于形状这样一个概念,形状这个概念在问题领域是不存在的,它就是一个抽象概念。正是因为抽象的概念 在问题领域没有对应的具体概念,所以用以表征抽象概念的抽象类是不能够实例化的。
在面向对象领域,抽象类主要用来进行类型隐藏。 我们可以构造出一个固定的一组行为的抽象描 述,但是这组行为却能够有任意个可能的具体实现方式。这个抽象描述就是抽象类,而这一组任意个可能的具体实现则表现为所有可能的派生类。模块可以操作一个 抽象体。由于模块依赖于一个固定的抽象体,因此它可以是不允许修改的;同时,通过从这个抽象体派生,也可扩展此模块的行为功能。熟悉OCP的读者一定知 道,为了能够实现面向对象设计的一个最核心的原则OCP(Open-Closed Principle),抽象类是其中的关键所在。
从语法定义层面看abstract class 和 interface
在语法层面,Java语言对于abstract class和interface给出了不同的定义方式,下面以定义一个名为Demo的抽象类为例来说明这种不同。
使用abstract class的方式定义Demo抽象类的方式如下:
使用interface的方式定义Demo抽象类的方式如下:
在abstract class方式中,Demo可以有自己的数据成员,也可以有非 abstract的成员方法,而在interface方式的实现中,Demo只能够有静态的不能被修改的数据成员(也就是必须是static final 的,不过在interface中一般不定义数据成员),所有的成员方法都是abstract的。从某种意义上说,interface是一种特殊形式的 abstract class。
从编程的角度来看,abstract class和interface都可以用来实现 "design by contract" 的思想。但是在具体的使用上面还是有一些区别的。
首先,abstract class 在 Java 语言中表示的是一种继承关系,一个类只能使用一次继承关系(因为Java不支持多继承 -- 转注)。但是,一个类却可以实现多个interface。也许,这是Java语言的设计者在考虑Java对于多重继承的支持方面的一种折中考虑吧。
其次,在abstract class的定义中,我们可以赋予方法的默认行为。但是在interface的定义中,方法却不能拥有默认行为,为了绕过这个限制,必须使用委托,但是这会增加一些复杂性,有时会造成很大的麻烦。
在 抽象类中不能定义默认行为还存在另一个比较严重的问题,那就是可能会造成维护上的麻烦。因 为如果后来想修改类的界面(一般通过 abstract class 或者interface来表示)以适应新的情况(比如,添加新的方法或者给已用的方法中添 加新的参数)时,就会非常的麻烦,可能要花费很多的时间(对于派生类很多的情况,尤为如此)。但是如果界面是通过abstract class来实现的,那 么可能就只需要修改定义在abstract class中的默认行为就可以了。
同样,如果不能在抽象类中定义默认行为,就会导致同样的方法实现出现在该抽象类的每一个派生类中,违反了 "one rule,one place" 原则,造成代码重复,同样不利于以后的维护。因此,在abstract class和interface间进行选择时要非常的小心。
从设计理念层面看 abstract class 和 interface
上面主要从语法定义和编程的角度论述了abstract class和interface的区 别,这些层面的区别是比较低层次的、非本质的。本小节将从另一个层面:abstract class和interface所反映出的设计理念,来分析一下二者的区别。作者认为,从这个层面进行分析才能理解二者概念的本质所在。
前面已经提到过,abstract class在Java语言中体现了一种继承关系,要想使得继承关系合理,父类和派生类之间必须存在"is-a"关系,即父类和派生类在概念本质上应该是相同的。对于interface来说则不然,并不要求interface的实现者和interface定义在概念本质上是一致的, 仅仅是实现了interface定义的契约而已。为了使论述便于理解,下面将通过一个简单的实例进行说明。
考虑这样一个例子,假设在我们的问题领域中有一个关于Door的抽象概念,该Door具有执行两个动作open和close,此时我们可以通过abstract class或者interface来定义一个表示该抽象概念的类型,定义方式分别如下所示:
使用abstract class方式定义Door:
使用interface方式定义Door:
其他具体的Door类型可以extends使用abstract class方式定义的Door或者implements使用interface方式定义的Door。看起来好像使用abstract class和interface没有大的区别。
如果现在要求Door还要具有报警的功能。我们该如何设计针对该例子的类结构呢(在本例中, 主要是为了展示 abstract class 和interface 反映在设计理念上的区别,其他方面无关的问题都做了简化或者忽略)?下面将罗列出可能的解 决方案,并从设计理念层面对这些不同的方案进行分析。
一:
简单的在Door的定义中增加一个alarm方法,如下:
或者
那么具有报警功能的AlarmDoor的定义方式如下:
或者
这种方法违反了面向对象设计中的一个核心原则 ISP (Interface Segregation Principle),在Door的定义中把Door概念本身固有的行为方法和另外一个概念"报警器"的行为方 法混在了一起。这样引起的一个问题是那些仅仅依赖于Door这个概念的模块会因为"报警器"这个概念的改变(比如:修改alarm方法的参数)而改变,反 之依然
二:
既然open、close和alarm属于两个不同的概念,根据ISP原则应该把它们分别定义在代表这两个概念的抽象类中。定义方式有:这两个概念都使用 abstract class 方式定义;两个概念都使用interface方式定义;一个概念 使用 abstract class 方式定义,另一个概念使用interface方式定义。
显然,由于Java语言不支持多重继承,所以两个概念都使用abstract class方式定义是不可行的。后面两种方式都是可行的,但是对于它们的选择却反映出对于问题领域中的概念本质的理解、对于设计意图的反映是否正确、合理。我们一一来分析、说明。
如果两个概念都使用interface方式来定义,那么就反映出两个问题:1、我们可能没有 理解清楚问题领域,AlarmDoor在概念本质上到底是Door还是报警器?2、如果我们对于问题领域的理解没有问题,比如:我们通过对于问题领域的分 析发现AlarmDoor在概念本质上和Door是一致的,那么我们在实现时就没有能够正确的揭示我们的设计意图,因为在这两个概念的定义上(均使用 interface方式定义)反映不出上述含义。
如果我们对于问题领域的理解是:AlarmDoor在概念本质上是Door,同时它有具有报 警的功能。我们该如何来设计、实现来明确的反映出我们的意思呢?前面已经说过,abstract class在Java语言中表示一种继承关系,而继承关系 在本质上是"is-a"关系。所以对于Door这个概念,我们应该使用abstarct class方式来定义。另外,AlarmDoor又具有报警功能,说 明它又能够完成报警概念中定义的行为,所以报警概念可以通过interface方式定义。如下所示:
这种实现方式基本上能够明确的反映出我们对于问题领域的理解,正确的揭示我们的设计意图。其 实abstract class表示的是"is-a"关系,interface表示的是"like-a"关系,大家在选择时可以作为一个依据,当然这是建立在对问题领域的理解上的,比如:如果我们认为AlarmDoor在概念本质上是报警器,同时又具有Door的功能,那么上述的定义方式就要反过来了。
小结
1.abstract class 在 Java 语言中表示的是一种继承关系,一个类只能使用一次继承关系。但是,一个类却可以实现多个interface。
2.在abstract class 中可以有自己的数据成员,也可以有非abstarct的成员方法,而在interface中,只能够有静态的不能被修改的数据成员(也就是必须是static final的,不过在 interface中一般不定义数据成员),所有的成员方法都是abstract的。
3.abstract class和interface所反映出的设计理念不同。其实abstract class表示的是"is-a"关系,interface表示的是"like-a"关系。
4.实现抽象类和接口的类必须实现其中的所有方法。抽象类中可以有非抽象方法。接口中则不能有实现方法。
5.接口中定义的变量默认是public static final 型,且必须给其初值,所以实现类中不能重新定义,也不能改变其值。
6.抽象类中的变量默认是 friendly 型,其值可以在子类中重新定义,也可以重新赋值。
7.接口中的方法默认都是 public,abstract 类型的。
结论
abstract class 和 interface 是 Java语言中的两种定义抽象类的方式,它们之间有很大的相似性。但是对于它们的选择却又往往反映出对于问题领域中的概念本质的理解、对于设计意图的反映是否正确、合理,因为它们表现了概念间的不同的关系(虽然都能够实现需求的功能)。这其实也是语言的一种的惯用法,希望读者朋友能够细细体会
文章来源地址:http://ajava.org/course/kfmoshi/15155.html
Java语言中, abstract class 和interface 是支持抽象类定义的两种机制。正是由于这两种机制的存在,才赋予了Java强大的 面向对象能力。abstract class和interface之间在对于抽象类定义的支持方面具有很大的相似性,甚至可以相互替换,因此很多开发者在进 行抽象类定义时对于abstract class和interface的选择显得比较随意。其实,两者之间还是有很大的区别的,对于它们的选择甚至反映出对于问题领域本质的理解、对于设计意图的理解是否正确、合理。本文将对它们之间的区别进行一番剖析,试图给开发者提供一个在二者之间进行选择的依据。
理解抽象类
abstract class和interface在Java语言中都是用来进行抽象类(本文 中的抽象类并非从abstract class翻译而来,它表示的是一个抽象体,而abstract class为Java语言中用于定义抽象类的一种方法, 请读者注意区分)定义的,那么什么是抽象类,使用抽象类能为我们带来什么好处呢?
在 面向对象的概念中,我们知道所有的对象都是通过类来描绘的,但是反过来却不是这样。并不是 所有的类都是用来描绘对象的,如果一个类中没有包含足够的信息来描绘一个具体的对象,这样的类就是抽象类。抽象类往往用来表征我们在对问题领域进行分析、 设计中得出的抽象概念,是对一系列看上去不同,但是本质上相同的具体概念的抽象。比如:如果我们进行一个图形编辑软件的开发,就会发现问题领域存在着圆、 三角形这样一些具体概念,它们是不同的,但是它们又都属于形状这样一个概念,形状这个概念在问题领域是不存在的,它就是一个抽象概念。正是因为抽象的概念 在问题领域没有对应的具体概念,所以用以表征抽象概念的抽象类是不能够实例化的。
在面向对象领域,抽象类主要用来进行类型隐藏。 我们可以构造出一个固定的一组行为的抽象描 述,但是这组行为却能够有任意个可能的具体实现方式。这个抽象描述就是抽象类,而这一组任意个可能的具体实现则表现为所有可能的派生类。模块可以操作一个 抽象体。由于模块依赖于一个固定的抽象体,因此它可以是不允许修改的;同时,通过从这个抽象体派生,也可扩展此模块的行为功能。熟悉OCP的读者一定知 道,为了能够实现面向对象设计的一个最核心的原则OCP(Open-Closed Principle),抽象类是其中的关键所在。
从语法定义层面看abstract class 和 interface
在语法层面,Java语言对于abstract class和interface给出了不同的定义方式,下面以定义一个名为Demo的抽象类为例来说明这种不同。
使用abstract class的方式定义Demo抽象类的方式如下:
abstract class Demo{ abstract void method1(); abstract void method2(); … }
使用interface的方式定义Demo抽象类的方式如下:
interface Demo{ void method1(); void method2(); … }
在abstract class方式中,Demo可以有自己的数据成员,也可以有非 abstract的成员方法,而在interface方式的实现中,Demo只能够有静态的不能被修改的数据成员(也就是必须是static final 的,不过在interface中一般不定义数据成员),所有的成员方法都是abstract的。从某种意义上说,interface是一种特殊形式的 abstract class。
从编程的角度来看,abstract class和interface都可以用来实现 "design by contract" 的思想。但是在具体的使用上面还是有一些区别的。
首先,abstract class 在 Java 语言中表示的是一种继承关系,一个类只能使用一次继承关系(因为Java不支持多继承 -- 转注)。但是,一个类却可以实现多个interface。也许,这是Java语言的设计者在考虑Java对于多重继承的支持方面的一种折中考虑吧。
其次,在abstract class的定义中,我们可以赋予方法的默认行为。但是在interface的定义中,方法却不能拥有默认行为,为了绕过这个限制,必须使用委托,但是这会增加一些复杂性,有时会造成很大的麻烦。
在 抽象类中不能定义默认行为还存在另一个比较严重的问题,那就是可能会造成维护上的麻烦。因 为如果后来想修改类的界面(一般通过 abstract class 或者interface来表示)以适应新的情况(比如,添加新的方法或者给已用的方法中添 加新的参数)时,就会非常的麻烦,可能要花费很多的时间(对于派生类很多的情况,尤为如此)。但是如果界面是通过abstract class来实现的,那 么可能就只需要修改定义在abstract class中的默认行为就可以了。
同样,如果不能在抽象类中定义默认行为,就会导致同样的方法实现出现在该抽象类的每一个派生类中,违反了 "one rule,one place" 原则,造成代码重复,同样不利于以后的维护。因此,在abstract class和interface间进行选择时要非常的小心。
从设计理念层面看 abstract class 和 interface
上面主要从语法定义和编程的角度论述了abstract class和interface的区 别,这些层面的区别是比较低层次的、非本质的。本小节将从另一个层面:abstract class和interface所反映出的设计理念,来分析一下二者的区别。作者认为,从这个层面进行分析才能理解二者概念的本质所在。
前面已经提到过,abstract class在Java语言中体现了一种继承关系,要想使得继承关系合理,父类和派生类之间必须存在"is-a"关系,即父类和派生类在概念本质上应该是相同的。对于interface来说则不然,并不要求interface的实现者和interface定义在概念本质上是一致的, 仅仅是实现了interface定义的契约而已。为了使论述便于理解,下面将通过一个简单的实例进行说明。
考虑这样一个例子,假设在我们的问题领域中有一个关于Door的抽象概念,该Door具有执行两个动作open和close,此时我们可以通过abstract class或者interface来定义一个表示该抽象概念的类型,定义方式分别如下所示:
使用abstract class方式定义Door:
abstract class Door{ abstract void open(); abstract void close(); }
使用interface方式定义Door:
interface Door{ void open(); void close(); }
其他具体的Door类型可以extends使用abstract class方式定义的Door或者implements使用interface方式定义的Door。看起来好像使用abstract class和interface没有大的区别。
如果现在要求Door还要具有报警的功能。我们该如何设计针对该例子的类结构呢(在本例中, 主要是为了展示 abstract class 和interface 反映在设计理念上的区别,其他方面无关的问题都做了简化或者忽略)?下面将罗列出可能的解 决方案,并从设计理念层面对这些不同的方案进行分析。
一:
简单的在Door的定义中增加一个alarm方法,如下:
abstract class Door{ abstract void open(); abstract void close(); abstract void alarm(); }
或者
interface Door{ void open(); void close(); void alarm(); }
那么具有报警功能的AlarmDoor的定义方式如下:
class AlarmDoor extends Door{ void open(){…} void close(){…} void alarm(){…} }
或者
class AlarmDoor implements Door{ void open(){…} void close(){…} void alarm(){…} }
这种方法违反了面向对象设计中的一个核心原则 ISP (Interface Segregation Principle),在Door的定义中把Door概念本身固有的行为方法和另外一个概念"报警器"的行为方 法混在了一起。这样引起的一个问题是那些仅仅依赖于Door这个概念的模块会因为"报警器"这个概念的改变(比如:修改alarm方法的参数)而改变,反 之依然
二:
既然open、close和alarm属于两个不同的概念,根据ISP原则应该把它们分别定义在代表这两个概念的抽象类中。定义方式有:这两个概念都使用 abstract class 方式定义;两个概念都使用interface方式定义;一个概念 使用 abstract class 方式定义,另一个概念使用interface方式定义。
显然,由于Java语言不支持多重继承,所以两个概念都使用abstract class方式定义是不可行的。后面两种方式都是可行的,但是对于它们的选择却反映出对于问题领域中的概念本质的理解、对于设计意图的反映是否正确、合理。我们一一来分析、说明。
如果两个概念都使用interface方式来定义,那么就反映出两个问题:1、我们可能没有 理解清楚问题领域,AlarmDoor在概念本质上到底是Door还是报警器?2、如果我们对于问题领域的理解没有问题,比如:我们通过对于问题领域的分 析发现AlarmDoor在概念本质上和Door是一致的,那么我们在实现时就没有能够正确的揭示我们的设计意图,因为在这两个概念的定义上(均使用 interface方式定义)反映不出上述含义。
如果我们对于问题领域的理解是:AlarmDoor在概念本质上是Door,同时它有具有报 警的功能。我们该如何来设计、实现来明确的反映出我们的意思呢?前面已经说过,abstract class在Java语言中表示一种继承关系,而继承关系 在本质上是"is-a"关系。所以对于Door这个概念,我们应该使用abstarct class方式来定义。另外,AlarmDoor又具有报警功能,说 明它又能够完成报警概念中定义的行为,所以报警概念可以通过interface方式定义。如下所示:
abstract class Door{ abstract void open(); abstract void close(); } interface Alarm{ void alarm(); } class AlarmDoor extends Door implements Alarm{ void open(){…} void close(){…} void alarm(){…} }
这种实现方式基本上能够明确的反映出我们对于问题领域的理解,正确的揭示我们的设计意图。其 实abstract class表示的是"is-a"关系,interface表示的是"like-a"关系,大家在选择时可以作为一个依据,当然这是建立在对问题领域的理解上的,比如:如果我们认为AlarmDoor在概念本质上是报警器,同时又具有Door的功能,那么上述的定义方式就要反过来了。
小结
1.abstract class 在 Java 语言中表示的是一种继承关系,一个类只能使用一次继承关系。但是,一个类却可以实现多个interface。
2.在abstract class 中可以有自己的数据成员,也可以有非abstarct的成员方法,而在interface中,只能够有静态的不能被修改的数据成员(也就是必须是static final的,不过在 interface中一般不定义数据成员),所有的成员方法都是abstract的。
3.abstract class和interface所反映出的设计理念不同。其实abstract class表示的是"is-a"关系,interface表示的是"like-a"关系。
4.实现抽象类和接口的类必须实现其中的所有方法。抽象类中可以有非抽象方法。接口中则不能有实现方法。
5.接口中定义的变量默认是public static final 型,且必须给其初值,所以实现类中不能重新定义,也不能改变其值。
6.抽象类中的变量默认是 friendly 型,其值可以在子类中重新定义,也可以重新赋值。
7.接口中的方法默认都是 public,abstract 类型的。
结论
abstract class 和 interface 是 Java语言中的两种定义抽象类的方式,它们之间有很大的相似性。但是对于它们的选择却又往往反映出对于问题领域中的概念本质的理解、对于设计意图的反映是否正确、合理,因为它们表现了概念间的不同的关系(虽然都能够实现需求的功能)。这其实也是语言的一种的惯用法,希望读者朋友能够细细体会
文章来源地址:http://ajava.org/course/kfmoshi/15155.html
[3] Activity几种不同的起动方式
来源: 互联网 发布时间: 2014-02-18
Activity几种不同的启动方式
Android开发者在设计之初可以决定用户与应用程序的交互方式,其中包括如何选择程序启动入口以及Package中所包含的Activities.众所周知,应用程序是一系列有着特定功能的Activities组成,它们有自己的属性和行为.用户可以在Home中通过启动快捷方式将当前进程引入特定的Activites,或者可以在其它程序进程中启动外部的Activities.有的人会问,了解程序的启动方式有用吗?当然,了解不同的启动方式才能更好的根据需要设计Activities.
下边将介绍五种与其相关的设计模式:
1.通过Home中的快捷方式图标(或者下拉的Application Launcher)启动.这是最常见的启动方式,而且代表程序具备独立的运行条件.通常会在Manifest中指定某个Activity的android.intent.category属性为Launcher.
2.在其它程序中间接启动:这体现了Activities在Android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特性"重用性",例如:用户在当前的操作过程中希望将特定的信息通过Email的方式发送给好友,一般情况下会利用系统默认的处理邮件Activity响应这项请求,如果恰巧此时系统中存在其它类似intent-filter的Activites,那么将会提供给用户一个可选择的对话框,用户可以根据需要启动恰当的应用程序,这个过程可以看作为间接的启动Applications.或者在预知当前系统配置的情况下,直接应用(startActivity() 或者startActivityForResult())启动特定的Activity.
StartActivity(): 通过这种方式启动应用程序可以看作为独立运行于系统中,启动它的parent无需得到其所运行的返回值,更具体的讲是一个Standalone的应用程序启动了另一个有着同样Standalone特性的程序.
StartActivityForResult(): 通过方法的命名可以很直观的看到,其最大的作用是当启动了某个Activity后,parent依然关联着当前进程所处理的Activity.当操作完成后,会有特定的返回值作为Parent响应某些Events的结果.
3.强制程序仅以被其它程序调用的方式启动(没有直接的启动入口).在系统中有相当一部分的应用程序需要有严格的运行条件(Context),其无法以Stand alone的方式独立运行于进程中.具备这种特性的Application大体上分为两种:
其一,带有特定返回值的应用程序.parent出于当前操作需要,通过启动其它Application来获得某些特定的资源.例如:输入法或者文件资源选择器等.
其二,经常被调用来修改系统设置或者提供单一有特定目的的操作.这样的Application无需在Home中提供快捷启动方式,其仅仅被其它某些程序在特定的需求下来满足需求.例如:更换系统铃音程序.
4.在一个Application中包含有多个Main Activities,并且各自具备有独立的启动入口.很多开发者都习惯于默认的开发配置,一个Application仅仅包含一个独立的应用.然而在特定的需求下可以打破这个限定,系统允许开发者将多个Main Activities应用捆绑在同一个Application中,而且这些Main Activities可以在Home中有独立的启动快捷方式.然而有非常重要的一点需要特别强调,这种方式并不提倡在任何情况下采用,一般当两个应用程序需要调用相同的系统资源或者包含有大部分相同功能的应用时,才可以考虑采用这种方式来简化用户的安装过程(另外一个角度来看起到优化系统资源的目的).技术上需要注意为不同的Main Activity定义不同的Task affinity.
例如:Camera和Camcorder,它们共同使用摄像头,而且同样采用Gallery作为资源管理器,他们的Task Affinity分别设置为:"com.android.camera” 和 "com.android.videocamera".
5.以Widget的方式体现Activity的应用价值:严格意义上来看,这的确算得上是一种启动方式,某些Application将部分常用的功能以Widget的形式在Home或者其它Application中被引用.
以上是Android系统中在不同的需求下来启动Activity的方式,开发者可以根据特定的需求为Application设定一种恰当的启动方式.
Android开发者在设计之初可以决定用户与应用程序的交互方式,其中包括如何选择程序启动入口以及Package中所包含的Activities.众所周知,应用程序是一系列有着特定功能的Activities组成,它们有自己的属性和行为.用户可以在Home中通过启动快捷方式将当前进程引入特定的Activites,或者可以在其它程序进程中启动外部的Activities.有的人会问,了解程序的启动方式有用吗?当然,了解不同的启动方式才能更好的根据需要设计Activities.
下边将介绍五种与其相关的设计模式:
1.通过Home中的快捷方式图标(或者下拉的Application Launcher)启动.这是最常见的启动方式,而且代表程序具备独立的运行条件.通常会在Manifest中指定某个Activity的android.intent.category属性为Launcher.
2.在其它程序中间接启动:这体现了Activities在Android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特性"重用性",例如:用户在当前的操作过程中希望将特定的信息通过Email的方式发送给好友,一般情况下会利用系统默认的处理邮件Activity响应这项请求,如果恰巧此时系统中存在其它类似intent-filter的Activites,那么将会提供给用户一个可选择的对话框,用户可以根据需要启动恰当的应用程序,这个过程可以看作为间接的启动Applications.或者在预知当前系统配置的情况下,直接应用(startActivity() 或者startActivityForResult())启动特定的Activity.
StartActivity(): 通过这种方式启动应用程序可以看作为独立运行于系统中,启动它的parent无需得到其所运行的返回值,更具体的讲是一个Standalone的应用程序启动了另一个有着同样Standalone特性的程序.
StartActivityForResult(): 通过方法的命名可以很直观的看到,其最大的作用是当启动了某个Activity后,parent依然关联着当前进程所处理的Activity.当操作完成后,会有特定的返回值作为Parent响应某些Events的结果.
3.强制程序仅以被其它程序调用的方式启动(没有直接的启动入口).在系统中有相当一部分的应用程序需要有严格的运行条件(Context),其无法以Stand alone的方式独立运行于进程中.具备这种特性的Application大体上分为两种:
其一,带有特定返回值的应用程序.parent出于当前操作需要,通过启动其它Application来获得某些特定的资源.例如:输入法或者文件资源选择器等.
其二,经常被调用来修改系统设置或者提供单一有特定目的的操作.这样的Application无需在Home中提供快捷启动方式,其仅仅被其它某些程序在特定的需求下来满足需求.例如:更换系统铃音程序.
4.在一个Application中包含有多个Main Activities,并且各自具备有独立的启动入口.很多开发者都习惯于默认的开发配置,一个Application仅仅包含一个独立的应用.然而在特定的需求下可以打破这个限定,系统允许开发者将多个Main Activities应用捆绑在同一个Application中,而且这些Main Activities可以在Home中有独立的启动快捷方式.然而有非常重要的一点需要特别强调,这种方式并不提倡在任何情况下采用,一般当两个应用程序需要调用相同的系统资源或者包含有大部分相同功能的应用时,才可以考虑采用这种方式来简化用户的安装过程(另外一个角度来看起到优化系统资源的目的).技术上需要注意为不同的Main Activity定义不同的Task affinity.
例如:Camera和Camcorder,它们共同使用摄像头,而且同样采用Gallery作为资源管理器,他们的Task Affinity分别设置为:"com.android.camera” 和 "com.android.videocamera".
5.以Widget的方式体现Activity的应用价值:严格意义上来看,这的确算得上是一种启动方式,某些Application将部分常用的功能以Widget的形式在Home或者其它Application中被引用.
以上是Android系统中在不同的需求下来启动Activity的方式,开发者可以根据特定的需求为Application设定一种恰当的启动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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