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布式文件系统:
相对于本机端的档案系统而言,分散式档案系统(英语:Distributed file system, DFS),或是网络档案系统(英语:Network File System),是一种允许档案透过网络在多台主机上分享的档案系统,可让多机器上的多使用者分享档案和储存空间。在这样的档案系统中,客户端并非直接存取底层的资料储存区块(block storage),而是透过网络,以特定的通讯协定和服务器沟通。借由通讯协定的设计,可以让客户端和服务器端都能根据存取控制清单或是授权,来限制对于档案系统的存取。相对地,在一个分享的磁盘档案系统(shared disk file system)中,所有节点对资料储存区块都有相同的存取权,在这样的系统中,存取权限就必须由客户端程式来控制。分散式档案系统可能包含的功能有:透通的资料复制(replication)与容错(fault tolerance)。也就是说,即使系统中有一小部份的节点离线,整体来说系统仍然可以持续运作而不会有资料损失(data loss)。分散式档案系统和分散式资料储存(distributed data store)的界线是模糊的,但一般来说,分散式档案系统是被设计用在局域网路[1],比较强调的是传统档案系统概念的延伸,并透过软件方法来达成容错。而分散式资料储存,则是泛指应用分散式运算技术的档案和数据库等提供资料储存服务的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