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str
参数所描述的 font
。为了确保此方法返回所需的 font,可以使用以下方式之一格式化 str
参数。
- fontname-style-pointsize
- fontname-pointsize
- fontname-style
- fontname
- fontname style pointsize
- fontname pointsize
- fontname style
- fontname
其中,style 是以下四个区分大小写的字符串之一:"plain"
、"bold"
、"bolditalic"
和 "italic"
,pointsize 是磅值大小的正十进制整数表示形式。例如,如果想要的字体是 arial、粗体、磅值大小为 18,则按以下方式调用此方法:"arial-bold-18"。这等同于调用以下 font 构造方法:new font("arial", font.bold, 18);
,值被解释为构造方法所指定的形式。
有效的尾部十进制字段总是被解释为 pointsize。因此,后跟十进制值的 fontname 不应该在只在 fontname 的格式中使用。
如果样式名称字段不是有效的样式字符串,则它被解释为样式名称的一部分,并且使用默认样式。
只有 ' ' 或 '-' 可以用来分隔输入中的字段。所标识的分隔符是最接近字符串末尾的字符,它将有效的 pointsize 或有效的样式名称与字符串的其余部分分隔开来。null(空)pointsize 和样式字段被视为有效字段,具有该字段的默认值。
有些字体名称可以包括分隔符 ' ' 或 '-'。如果 str
不是由三部分构成,例如,style
或 pointsize
字段不出现在 str
中,并且 fontname
还包含确定为分隔符的字符,则这些打算作为 fontname
一部分出现的字符也可以解释为分隔符,因此字体名称无法正确识别。
默认大小为 12,默认样式为 plain。如果 str
没有指定有效大小,则返回的 font
大小为 12。如果 str
没有指定有效样式,则返回的 font 样式为 plain。如果没有在 str
参数中指定有效的字体名称,则此方法将返回系列名称为 "dialog" 的字体。要确定系统上可以使用哪些字体系列名称,可以使用 graphicsenvironment.getavailablefontfamilynames()
方法。如果 str
为 null
,则返回的新 font
的系列名称为 "dialog",大小为 12,样式为 plain。
- 参数:
str
- 字体名称,或 null
- 返回:
str
描述的 font
对象,如果 str
为 null
,则返回新的默认 font
。- 从以下版本开始:
- jdk1.1
- 另请参见:
getfamily()